地铁、商场、商务楼、住宅……电梯越来越普及,成为不少宁波市民生活的一部分。与此同时,电梯的困人伤人、老旧电梯谁来更换等问题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
从今天起,《宁波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规范和监管电梯领域的问题。被《办法》列入管理的电梯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以及改作公用的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电梯。□通讯员 董巍 记者 俞林凤
建设单位应提供两年以上的电梯质量保证期
“随着城市发展,宁波电梯数量每年约以12%的速度递增。”宁波市质监局的工作人员翻出了去年年底的数据:2015年底,全市电梯总量已达7万余台,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达1.3万余家。
而《宁波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对电梯的建设、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规范,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得身边的一位朋友说过,买电梯房得先问清电梯品牌。言外之意是,如果电梯不靠谱,那住着也忐忑。有些开发商为了省钱,会选购一些便宜的电梯进行安装,业主入住后才发现电梯不敢用,要更换就面临着重重难题。管理办法也是“对症下药”: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发建设的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给其附属的乘客电梯至少两年的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电梯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保修责任。
另外,电梯维护保养业务不得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维护保养单位确保应急救援电话24小时有效应答,接到乘客被困报警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救援解困。
“年龄”超15岁的电梯需要被重点关照
老旧电梯更是焦点中的焦点。管理办法规定,
在电梯使用中,电梯所有权人有权查阅电梯的维护保养记录,发现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可以委托使用管理单位约请原电梯制造单位或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公共交通场所的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根据电梯运行的实际状况,增加维护保养频次和维护保养项目。
对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乘客电梯,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每5年在定期检验时,按照监督检验的要求对其进行功能性试验和制停距离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也应当对使用年限超过15年且故障频率高的电梯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更新、改造依旧是个梗
而对市民来说,最关注的莫过于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该怎么办?
《办法》规定电梯所有权人应当配合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监督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履行相关职责,并按照规定承担电梯更新、改造、修理和维护保养的相关费用。
共有产权的电梯,其更新、改造、修理的费用可以按照规定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未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余额不足的,由电梯所有权人按照约定承担费用。
住宅小区电梯经检验、检测机构认定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不采取重大修理、改造或者更新难以消除事故隐患且相关方对经费筹集、整改方案等达不成一致的,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会同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组织使用管理单位、业主代表共同商议,确定电梯重大修理、改造或者更新方案和费用筹集方案。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一些未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小区而言,这个老问题依旧会是梗,除非业主能统一意见